“……卧槽,这么多?”黎洛惊呼完忽觉不对,立马噤声。
可段明炀显然已经被惹着了,低下头,就着白开水吃起了切剩下的面包边,不搭理他了。
黎洛立马把椅子挪过去了点,抬起脚,讨好地轻蹭段明炀的脚踝:
“我还没说完呢,我花名在外、炒这么多绯闻,还不是因为……跟你怄气么……”
段明炀依然不搭理他。
黎洛又稍稍抬高了脚,撩起段明炀的裤管,蹭着他结实的小腿,撒起了娇:
“再说了,我又没跟他们发生什么,都是炒作而已,你就原谅我吧,好不好嘛。”
段明炀吃完了自己那份早餐,放下水杯,忽然弯腰,伸手抓起他的两只脚,搁到了自己腿上。
黎洛:“?”
“别乱蹭。”段明炀将他的脚按在自己的小腹上,捂住他的脚背,“知道自己脚有多冷吗?”
脚心传来的温度一路直达心底。
眼前的男人总有一百种方法令他瞬间柔软。
“你还记得吗,以前大学的时候,你也这样帮我捂过脚。”
黎洛知道他没真生气,便又大胆了,笑着看他:“有几次我晚上赖在你家不走,你又不搭理我,我只能跟你一起做作业。可你的出租屋冬天又冷又没地暖,空调还打不上去,我就任性地把冰凉的脚硬塞你怀里,还抢了你的热水袋捂脚。哈哈,现在想想好像挺过分的,对不起啊。”
段明炀听完,将他的脚又捂紧了些:“不过分,我体热,不需要那东西。吃早饭吧,都要凉了。”
黎洛心里软绵绵甜滋滋的,听话地拿起杯子抿了口热牛奶,看了眼盘子里精致的三明治,再看看段明炀盘子里剩下的面包屑,忽然又有点酸。
以前赖在段明炀家过夜的时候,早上起来,床头也总是放着一份这样的早餐,有时候是三明治,有时候是小蛋糕。
他却一直不知道段明炀吃什么。
后来从酒吧调酒师那儿才知道,段明炀一般会把酒吧卖剩下准备扔掉、但还能吃的点心带回去当早饭。
然而段明炀给他吃的,都是从附近面包店新鲜现买的,往往还要再加工下,摆个盘,配上一杯热牛奶或者纯果汁,摆放在他床头。
精致得与那间简陋的出租屋格格不入。
无论是当年一穷二白的打工服务生,还是现在的叱咤商界的段家二少爷,但凡他和段明炀在一起的日子,段明炀好像从来没让他吃过什么苦,一直让他过着养尊处优的大少爷生活,自己却过得依然简单。
[可我怎么能让你跟着我过这种生活。]
[白手起家要多少年才能让你过上你原本少爷的日子?会不会一辈子都做不到?我心里一点底都没有。]
段明炀曾经对他说出这番话时,他心里其实是不以为意的。
他才不在乎什么少爷的日子,也不在乎段明炀有没有钱,两个人只要相爱,这些物质上的东西有那么重要吗?
所以当时他根本不明白,为什么这种小事也能让段明炀耿耿于怀,甚至要分手。
现在却似乎有点明白了。
对于曾经身处贫穷、深知生活不易的段明炀来说,不让心爱的人吃自己吃过的苦,应该是件相当重要的事。
给不起,就不配在一起。
谁不想和这样认真负责的男人过一辈子呢?
盘子里的三明治一块块进了肚子,黎洛喝完最后口牛奶,舔了舔嘴角,下定了决心:“明炀,我有个问题。”
“什么?”
“你之前说,五年里要追赶上我,是吗?”
段明炀皱眉:“不一定是五年,可能需要更久。”
“那我们先假设需要五年。”
黎洛严肃正色地看着他,问出了憋在心里很久的问题:
“这五年里,你就不打算娶我了吗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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